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1 年年報 - page 18
2022
願景暨計畫規劃準則
2
計畫規劃準則
為將核心策略具體落實至日常業務
中,各項工作計畫應將提高援助計畫的
有效性與實際成果,作為執行的原則與
目標,並依據以下
5
項準則進行規劃:
落實計畫導向:
國際發展援助已演
變為高度專業分工的領域,各主要援助
機構均以計畫循環為主要方法,以落實
援助工作的各個步驟。
為與國際機構主要作法接軌,本會
亦要求落實計畫導向,規劃中長期計
畫延伸援助成效,以優先領域決定資
源分配,並設計監控指標衡量計畫影響
(
impact
)、計畫成果(
outcome
)、計畫
產出(
outputs
)與投入資源(
inputs
)
間的關聯。
同時,本會亦將於規劃階段完備利
害關係人分析及執行風險分析,經由界
定、研究、設計、評估、執行、監督及
評核等各個環節,落實計畫循環方法論
及日常計畫管理工作,確保計畫內容切
實符合夥伴國的需求並有效提升計畫執
行效益。
確保計畫成果移轉後永續發展:
能
力建構為所有援助工作的核心內容,其
主要訴求在於使夥伴國有足夠能力承接
計畫,即便在援助國於計畫結束退出夥
伴國之後,計畫的成果及效益仍然能夠
永續發展。
因此,本會於規劃及設計各項援助
計畫時,以計畫能夠成功移轉予夥伴國
為主要目標,並強調其永續性。
兼顧效益與效率:
效益及效率為
OECD
評定援助計畫是否成功之
5
項準
則中的
2
項。
效益,指的是計畫結束時,是否達
到預設目標;效率,則指一個計畫如何
以最少之資源投入,找出達到目標之關
鍵要徑,快速達到目的。
當援助計畫經由充分的規劃,確認
▲
為確保計畫成果確
實移轉,計畫執行過
程必須培養夥伴國承
接計畫的能力,圖為
多明尼加工服團李弘
偉技師(左
1
)在手工
藝中心授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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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0,11,12,13,14,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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