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1 年年報 - page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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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我政府於
1996
年成立了財團法人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作為執行對外援
助的專責機構。其後
16
年間,接續整合
「資金」、「人才」、「技術」三個面向,透
過「投資融資」、「技術合作」、「教育訓
練」以及「人道援助」四類業務執行方
式,推動各項計畫,不僅為我國勾勒出
完備的國際發展合作架構,更藉著分享
臺灣經驗,協助友好開發中國家提升生
活水準,成功地拓展國際外交空間。
為了建立法制化、透明化及專業化
的援外體制,我國於
2009
年發表我國首
部《援外政策白皮書》,確立了援外政策
主軸;
2010
年
6
月公布施行的「國際合作
發展法」,則明確界定國際合作發展事務
的內涵、目標以及作業原則,近年來亦
持續修訂相關法規,以求業務推動更臻
嚴謹與效率。
自
2010
年起,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循序展開各項變革工作,以建立專業化
及成果導向的發展合作模式,擬定願景
明定未來
10
年努力的方向,藉以制定業
務目標、配置資源,聚焦比較優勢之優
先領域,期盼體現組織使命與核心價值。
發揮臺灣產業優勢,協助夥伴
國永續發展
當世界局勢巨變動盪,面對頻仍的
天災、糧食短缺及全球經濟困境,在
全球化趨勢下,貧富國家命運休戚與
共,理當同舟共濟,臺灣作為國際社
會「負責任的利害關係人」(
responsible
stakeholder
),更應積極參與援外工作。
除了在夥伴國受災之際,即時提供
必要的物資及協助,亦當發揮臺灣既有
的優勢,善用過往成功的經驗。例如,
透過農業、公共衛生、教育、資通訊及
環境保護等優先領域,規劃各項中長期
的合作計畫,協助改善友邦及友好開發
中國家的人民所得,降低貧困,提高其
生活水準,並積極與國際組織合作,推
動區域性、雙邊性與全球性的合作,持
續對開發中友好國家伸出援手。藉由以
上作為回饋國際社會、善盡國際責任,
還能向國際社會展現臺灣的軟實力。
儘管我們並非聯合國的一員,在國
際間偶有阻撓,但只要繼續秉承「進步夥
伴、永續發展」的政策主軸,透過更有
效益的援外工作,仍能強化與友邦及其
他國家的友好夥伴關係。
本人深切期許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能繼續發揮「國際合作發展平台」的角
色,透過專業、透明與可信賴的援外計
畫,凝聚政府部門與民間之資源與力
量,加強國際合作,協助友好或開發中
國家經濟發展,增進國際友誼與外交關
係,在不斷落實與突破之中,走出一條
康莊大道。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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