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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軌國際變革潮流,追求效率與效益
國際合作計畫一直都是我國外交工作極為重要的
一環,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簡稱國合會)
身為我國專業援外機構,擔負協助推動政府開發援助
(
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 ODA
)的重責大
任,應當秉持敦睦邦交關係、善盡國際責任、保障人
類安全、回饋國際社會及發揮人道精神的援外宗旨,
並遵循馬英九總統揭示的活路外交政策,依循「目的
正當、程序合法、執行有效」之援外三原則推動各項
援外計畫,協助友邦建構永續性的開發模式,為國際
社會的發展盡一份力量。
國合會於
1996
年正式成立,
18
年以來,整合
「資金」、「人才」、「技術」三個面向,透過「技
術合作」、「教育訓練」、「人道援助」及「投資融
資」等業務執行方式,以農業、公衛醫療、教育、資
通訊及環境保護等臺灣優勢項目,規劃各項中長期的
合作計畫,並積極與國際組織合作,推動雙邊性、區
域性與全球性的合作。
近年來,為呼應「巴黎宣言」(
Paris Declaration
)
準則,並與國際援助潮流接軌,國合會循序展開各項
變革工作,擬定願景並建立專業化及成果導向的發展
合作模式,藉以制定業務目標、配置資源,聚焦優勢
領域,今年遵循此一策略方向,持續深化組織策略目
標、評估、計畫管理及績效評核等工具,目的即在追
求援助的效率與效益,以落實組織的永續發展。
以永續發展為脈絡,開展與時俱進之計畫
由於「千禧年發展目標」主要訴求為「人類發
展」(
Human development
),著重在減貧以及強調
投入援助資源的有效性,而新的發展議程「永續發展
目標」的重點,則更強調「全球公共利益」(
Global
public goods
),透過提出較為普世且宏觀的策略作
為延續
MDGs
人類發展訴求的趨動因子。
SDGs
因
此循兩道脈絡而擬定:以「全球公共利益」作為達到
發展成果的推動引擎,以及以「人類發展」做為發展
的終極目標。在全球積極商討後
2015
年發展議程之
際,正是臺灣做為國際社會「負責任的利害關係人」
(
responsible stakeholder
),提供貢獻、發揮深遠影
響力的機會。
聯合國「千禧年發展目標」已完成第一階段任
務,當前是轉型再出發的重要時刻,我深切期許國合
會應持續扮演「國際合作發展平台」的角色,積極整
合政府與民間的資源與力量,並依循
SDGs
追求全球
永續發展的脈絡,在「全球公共利益」層面,持續開
發經濟與保障就業、政府治理及全球夥伴關係等計畫
及業務;在「人類發展」層面,聚焦減貧、終止飢餓、
教育、健康及環境永續等議題,以互惠共榮的基礎與
時俱進,為區域及全球的和平與繁榮作出具體貢獻。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