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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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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合作業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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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合作業務簡介

計畫一覽 (計畫進度每季更新日期為2/15、5/15、8/15、11/15)

依據夥伴國的國家發展策略與目標,透過詳細的計畫界定、準備與磋商工作,詳實分析夥伴國在發展過程中所面臨之挑戰與瓶頸,擬定以「能力建構」與「技術移轉」為核心之技術合作計畫,藉由專家諮詢、技術培訓、功能提升或經營輔導等具體方法,協助夥伴國克服技術缺口、提升附加價值,進而提升人民生活水準。  

援助計畫與國際潮流接軌,落實計畫導向以確保有效性與透明度

依循聯合國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以及巴黎有效援助宣言,我與夥伴國間之各項技術合作計畫均需切合發展中國家之實際需求,並透過共同執行、相互課責來提升援助有效性。此外,為落實「目的正當」、「程序合法」與「執行有效」之原則,本會與夥伴國間各項合作計畫均需簽訂合作備忘錄,依據雙方議定之計畫內容落實預算執行、績效評核與風險控制。

檢核計畫相關性、效益、效率與永續性

為確保援助有效性,各項技術合作計畫均必需契合夥伴國之發展策略,並就計畫之相關性、效益、效能與永續性嚴格檢核計畫預期效益,藉由雙方共同執行、互相課責之方式,逐步提升夥伴國之能力建構。

計畫相關性
計畫內容應考量夥伴國之實際需求與社經實況,明確界定發展計畫擬解決之問題,詳實評估合作單位之機構功能與技術可行性,並參酌已結案計畫之所獲經驗以釐清限制條件後,據以設定計畫的預期成果,確保核心問題與解決方案間符合邏輯因果關係。

計畫效益
為提升夥伴國發展水準,技術合作計畫均以要求達到實質效益為目標,透過確認計畫的投入、活動與產出達成計畫預期產出與成果,並符合計畫規劃時所要求之品質。

計畫效率

為使技術合作計畫的投入能有效率地達成計畫預期成果,計畫執行的程序須有效的協助計畫產出與成果,同時計畫執行不能一成不變,計畫須能因時制宜的調整以達最佳執行效能。凡不具效益且未符效率之計畫,即應予即時中止或轉型,再另行研擬具效益且符合駐在國之社經發展目標。

計畫永續性
在雙邊或多邊技術合作計畫到期結束後,夥伴國可藉由計畫持續產生有利於當地社會之成果,如技術、商業、財務、經濟、產業、合作單位之組織效能、管理品質與對計畫之承諾。承接計畫的合作單位之財務狀況健康、有永續經營的政策且有相對應的作業流程,使計畫能持續取得財務支援,以有效維持計畫之永續經營。

  • 更新日期: 2023/09/07
  • 點閱次數:6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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