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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開發援助現場季刊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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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季專論》減少糧損與食物浪費 創造雙重紅利— 我 國參與 APEC 糧食安全論壇的經驗分享

張靜貞
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暨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合聘教授

徐世勳
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教授

摘要

全球每年約有 13 億噸的食物從採收後到消費過程中損失或浪費掉,占糧食供應給消費者數量的 3 分之 1。相對於傳統提升農業生產力的「加法」思維,本文提出「減法」的思維,在上中下游乃至消費者的整個糧食供應鏈,來減少糧食損耗與食物浪費,提升全球糧食安全。另外,全球糧損與食物浪費所產生的二氧化碳,約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 8%,係第三大溫室氣體排放來源。本文建議計算臺灣對外援助項目糧損與食物浪費的減少總量,並換算成溫室氣體減量的幅度,以彰顯我國在國際開發援助對抗氣候變遷與提升糧食安全的貢獻。另建議採用我國在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糧食安全論壇減少糧損與食物浪費的經驗,協助友邦,尤其是 APEC 會員國,來減少糧損與食物浪費。

關鍵詞:糧食損失、食物浪費、糧食安全、氣候變遷

 

一、提升糧食安全的「減法」思維:減少糧損與食物浪費

近年,全球氣候變遷、新興國家對糧食需求增加,糧食及能源價格飆漲,致使各國對糧食安全高度重視,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FAO)資料顯示 [1],全球人口將在 2050 年成長 30%,約接近 91 億人。有鑑於此,為因應成長人口需求,全球糧食生產須提升 70%,農業投資須增加 50%,才能提供 91 億人之糧食需求。

另根據 2019 年 FAO《世界糧食安全與營養狀況》報告指出 [2],2018 年全球飢餓人數約 8.2億人,即全球每 9 人當中就有 1 人挨餓,其中屬嚴重營養不良與飢餓者多達 7 億人(占全球人口數 9.2%)。若以飢餓人數來看,在亞洲地區中,約 5.13 億人口屬於營養不良與飢餓人口, 占全球飢餓人口的 6 成。同時,在亞太地區中,較為嚴重的國家包含中國(約 1.2 億人)、印尼(約 2,200 萬人)、菲律賓(約 1,390 萬人)。

亞太地區是涵蓋世界最大的糧食生產以及出口地區,近 20 年來受到人口與所得成長、城鄉發展等因素影響,糧食需求快速增加,加上自然災害事件頻繁(如地震、颱風、洪水、乾旱等),經常面臨糧食短缺問題。自 2009 年起,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經濟體於領袖會議中呼籲大家共同研擬穩定區域糧食安全之策略,並於2010 年在日本新潟召開第一屆的 APEC 糧食安全部長會議,會後發表《APEC 糧食安全新瀉宣言》(Niigata Declaration on APEC Food Security),強調將糧食安全列為 APEC 之優先領域, 並在 2013 年的《峇里領袖宣言》中,再度確認 APEC 在 2020 年前達成增進亞太地區糧食安全的目標,同時發表《APEC 邁向 2020 糧食安全路徑圖》(APEC Food Security Roadmap Towards 2020)[3]。

FAO [4](1996)定義糧食安全為「任何人在任何時間都可以在實質與經濟上取得足夠、安全及營養的食物,以滿足其飲食習慣及糧食偏好的健康生活」。這個普遍被國際社會接受的糧食安全定義,含括上中下游乃至消費者的整個糧食供應鏈(food supply chain),與傳統的「糧食 自給率指數」僅從上游生產者的角度來衡量,有很大的不同。

很明顯的,從上中下游乃至消費者的整個糧食供應鏈的「糧食體系」(food system)會受到「氣候體系」(climate system)(主要是氣候變遷)的衝擊影響,所以「糧食體系」有調適(adaptation)策略來因應乾旱、極端氣候等衝擊。反過來說,「糧食體系」不可避免的會排放溫室氣體(例如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等),造成全球暖化,影響「氣候體系」,所以「糧食體系」也需要有溫室氣體減量(mitigation)策略,來減緩其對「氣候體系」,尤其是全球暖化的衝擊。另外,「糧食體系」也受到「社會經濟體系」(social-economic system)的影響,例如快速都市化下導致消費者食品嗜好的改變、新冠肺炎疫情的封城等。所以我們談糧食安全相關議題,為有完整一致的論述,應該以上中下游乃至消費者的整個糧食供應鏈的「糧食體系」為核心,並考慮「糧食體系」與「氣候體系」、「社會經濟體系」間的互動影響關係。

除此之外,糧食安全的提升,傳統上主要係採用提高糧食生產力的「加法」思維,例如加強抗旱、抗逆境等品種的科技研發,可能採用基因編輯或基因改造的技術;其實,另外一個反向思考的做法,即是「減法」思維,在上中下游乃至消費者的整個糧食供應鏈,包括生產、採後處理與儲存、加工與包裝、批發與零售、消費等每個階段來減少糧食損耗與食物浪費(food loss and waste, FLW)。降低糧損與食物浪費不僅可減少飢餓人數,同時亦可維護糧食安全。依據 FAO 的估算 [5],供應全球人口消費的食物中,每年約有 13 億噸可供食用部位從採收後到消費的過程中損失或浪費掉,大約占糧食總消費量的 3 分之 1,其中開發中國家糧損與食物浪費約 40%。

其實,糧食損失與食物浪費在供應鏈的生產、採後處理與儲存、加工與包裝、批發與零售、消費等每個階段都有可能產生。首先,在生產階段的損失,主要是指農產品在收獲採收時,因工具不夠精良所造成之損失,而水果與漁獲也可能因不符合經濟效益或沒達到消費者要求品質而被丟棄,造成糧食損失及浪費。

其次,在採後處理與儲存階段,主要發生在預冷處理、運送、儲藏等過程中遭遇到病蟲害攻擊而產生之損失,或在加工及包裝過程中因規格或品質缺陷而導致無法加工之損失,或因缺乏良好設備而造成糧食之損失。

在批發以及零售階段的損失,主要是產品沒達到消費者預期之外觀、品質標準,抑或是超過其食用期限而遭淘汰或丟棄。最後,在消費階段的損失,主要是指居家或餐廳消費時所產生的浪費,包括未達食用標準而被淘汰、食物被購買但是卻被遺忘而過期、食物被烹煮但是沒有吃完等。

2020 年年初全球爆發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導致許多國家實施管制,所導致的供應鏈中斷亦讓全球糧食安全遭受進一步的威脅,致使各國對糧食安全高度重視。世界銀行與各地媒體亦陸續報導,由於餐廳、旅館的關閉與封城導致的供應鏈中斷,造成食物沒有即時被消費,因而形成食物浪費現象。聯合國世界糧食計劃署(World Food Programme, WFP)也預測 [6],在新冠病毒之影響下,全球將有 2.65 億人於 2020 年年底面臨糧食不安全困境。

糧食安全的確與糧食供應鏈上游的農民、中游的批發零售商、量販超商、下游的餐飲業與消費者等的積極配合減少糧損及食物浪費很有關係。過去農政單位一向偏重生產型農業,在「糧食安全等同提高糧食自給率」的迷思下,糧食安全的重責大任,全由上游的農民來扛,且幾乎不計任何成本及代價。影響所及,大家普遍誤認為糧食安全與中下游農產品供應鏈業者、一般升斗小民沒什麼關係。其實,減少糧損與食物浪費不僅是政府的責任,亦必須靠上游的農民、中游的加工與供應鏈業者、以及下游的餐飲業與消費者的積極配合,透過公私部門夥伴關係以及企業社會責任之宣導,積極投入技術研發與推動全民教育。

二、糧損與食物浪費減量目標

聯合國於 2015 年 9 月通過永續發展議程,其中包含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及 169 項細項指標(targets),以期引導國際社會未來 15 年(2016- 2030)永續發展的行動,促進人類社會的永續發展。永續發展議程以過去(2001-2015)8 項千禧年發展目標(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 MDGs)為基礎,並適用於所有國家,已不再僅針對開發中國家,且強調以經濟為核心,以同心圓方式逐漸擴大至社會及自然環境等面向的永續發展 [7]。

其中,永續發展目標第 12 項「負責任的生產與消費 - 確保永續性消費和生產模式」指出, 全球每年浪費約 3 分之 1 的食物,然而地球上卻仍有 8 億人遭受長期飢餓所苦。為了永續提供食物,生產者需要生產更多食物,同時須減少糧損與食物的浪費,及其對環境的負面衝擊影響,必須鼓勵消費者改變消費習慣,採取較低環境碳足跡的營養和安全飲食。有鑑於此,第 12 項永續發展目標中之第 3 細項指標(SDG 12.3)明確列出:「2030 年前,在零售和消費者層面的人均全球食物浪費減半,並降低生產與供應鏈的糧食損失,包括採收後的損失。」[8]

基於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的重要性,現今全球許多國家紛紛採納永續發展目標,將降低糧損與食物浪費的目標視為國家永續發展目標之一。依據世界資源研究所(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WRI)(2019)的研究統計 [9],現今全球完全採納或部分採納 SDG 12.3 目標的國家約有 80 多個,其中完全採納 SDG 12.3 目標的國家約 28 個,包含:美國、日本、澳洲、馬來西亞,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以及歐洲大部分國家(如:英國、德國、法國、瑞典、丹麥、挪威、義大利、愛爾蘭、荷蘭、葡萄牙、西班牙等)。部分採納 SDG 12.3 目標的國家,其目標僅針對糧損,未包含食物浪費,這些國家大約 54 個,包含:中國、越南以及大部分非洲國家(如:突尼西亞、阿爾及利亞、摩洛哥、象牙海岸、加納、奈及利亞、中非、剛果、埃及、利比亞、南非、馬達加斯加等)。

其實,降低糧損與食物浪費不僅符合 SDG 12.3 之目標,同時亦與其他永續發展目標息息相關。諸如:降低糧損與食物浪費可間接達到 SDG 2 之零飢餓目標、SDG 6 之改善水質與提升用水效率、SDG 7 之改善再生能源效率、SDG 8 之推動創業與就業、SDG 9 之發展基礎建設、 SDG 11 之改善空氣質量與廢物管理、SDG 13 氣候變遷中的調適策略與減緩策略、SDG 14 之管理與保護海洋生態系統、SDG 15 之管理與保護陸地生態系統,以及 SDG 17 之透過公私夥伴關係達到永續發展之目標。[10]

無獨有偶,APEC 地區涵蓋世界最大的糧食生產以及出口地區,受到近年全球糧食危機與氣候變遷的影響,APEC 愈來愈重視區域糧食安全。自 2009 年起,APEC 的 21 個會員國,於領袖會議中呼籲大家共同研擬穩定區域糧食安全之策略;2010 年起,「糧食安全」持續列為 APEC 之優先領域,並認為減少糧損與浪費是解決 APEC 區域糧食安全問題的重要手段之一。 APEC 於 2013 年所發布之《APEC 邁向 2020 糧食安全路徑圖》(APEC Food Security Roadmap Towards 2020),包括三大發展策略,一為農漁業之永續發展,二為基礎建設與投資便捷化,第三則是強化農產貿易與市場,並在第三點之下,納入 APEC 降低糧損之目標:「2011-2012 年為基期,在 2020 年前降低糧食損失達 10% 以上之目標」。

三、我國在 APEC 糧食安全論壇倡議減少糧損與食物浪費

當《APEC 邁向 2020 糧食安全路徑圖》於 2014 年正式通過後,降低糧食損失與浪費倡議便成為我國參與糧食安全議題的重點工作之一。鑒於減少糧食損耗及食物浪費必須透過糧食供應鏈(food supply chain)的整合以及公私部門的合作方能有實質之成效,我國於 2012 年在 APEC 提出「強化公私部門夥伴關係降低供應鏈之糧食損失」(Strengthening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to Reduce Food Losses in the Supply Chain)5 年期計畫,並於 2013 年獲得 APEC 審核通過,為第一個獲 APEC 核准之農業多年期計畫 [11]。2014 年的「第 3 屆糧食安全部長會議」亦將我國多年期計畫納入《北京宣言》內,肯定我國推動糧食安全方面之努力,並期許計畫在促進區域糧食安全之貢獻。

歷屆 APEC「糧食安全政策夥伴會議」論壇,我國所提降低糧損多年期計畫,深獲與會各會員國持續的肯定與支持。所探討議題包含農產品從採收到餐桌供應鏈之各項流程、公私部門及區域間之合作、私部門角色(尤其中小微型企業)之強化,積極尋求並提倡跨界降低糧損之各種方式,採取必要的政策措施及運用農業科技,減少不必要的糧食損失與食物浪費,以因應全球人口持續成長所帶來的糧食安全嚴峻挑戰。

我國的多年期計畫分三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於 2013 年啟動,工作重點包含建立專家網絡及舉辦「2013 年 APEC 強化公私部門夥伴關係降低供應鏈之糧食損失研討會」,以穀類為主軸釐清糧食供應鏈之各項糧損問題,議程中包含研究範疇、最佳範例及後續推動方式。

第二階段為 2014 年至 2016 年間,分年依蔬果、漁畜、消費端為主題與 APEC 主辦國合作辦理能力建構研討會,逐步建立一套評估糧損之共通方法論(methodology),同時彙整降低糧食供應鏈糧損之最佳範例,建置降低糧損工具箱與解決方案資料庫;2016 年亦與 APEC 主辦國秘魯於該國辦理「APEC 加強公私部門夥伴關係降低零售與消費端之糧食損失研討會」。2017 年至 2018 年則進行至第三階段,著重於藉由公私夥伴關係降低糧損與食物浪費。

2017 年於臺灣大學辦理「APEC 降低糧食損失與浪費專家諮詢會議」,議程中包括降低糧食損失與浪費路徑圖及行動計畫概況、現行行動計畫達到 APEC 2020 年減少 10% 食物浪費目標之評估、降低糧食採收後損失之政策與創新措施、APEC 降低糧損資料蒐集與通報系統,以及降低糧食浪費政策與創新措施等;同年 8 月亦赴越南,與 APEC 主辦國越南於芹苴市辦理「APEC 降低糧損與永續糧食體系能力建構研討會」,議程中包含亞太地區降低糧食損失與浪費指導手冊架構、公私部門降低糧食浪費最佳範例分享、APEC 降低糧損與浪費相關計畫成果分享、如何推動落實聯合國 SDG 12.3 之政策與行動計畫等。2018 年 6 月舉辦「2018 年強化公私部門夥伴關係降低糧食損失與浪費,以促進永續 APEC 糧食體系高階政策對話會議」,議程含括全球降低糧食損失與浪費運動之啟示、CEOs 對話和公私夥伴關係對話降低糧食損失與浪費促進永續糧食體系、APEC 多年期計畫公私部門夥伴關係降低糧食損失與浪費成果分享等;以及 10 月舉辦「APEC 強化公私部門夥伴關係降低供應鏈之糧食損失多年期計畫成果分享暨對話會議」,議程中包括 APEC 多年期計畫成果回顧與研討會成果分享、APEC 多年期計畫公私部門夥伴關係調查結果分享、創新技術對話與政策與法規制度對話。

2019 年開始,為因應氣候變遷對亞太地區之挑戰,筆者研究團隊開始探討降低糧損與食物浪費與溫室氣體排放之關係 [12],同時協助農委會規劃及舉辦「降低糧食損失與浪費以因應 APEC 區域糧食安全及氣候變遷」專家會議,瞭解糧食供應鏈中的糧食損失與食物浪費對氣候變遷之影響。同時,建構 APEC 各經濟體降低糧食損失與食物浪費以解決其所造成糧食安全與氣候變遷衝擊之調適與減緩能力。此外,本次會議結果亦被納入 2019 年《APEC 第 5 屆糧食安全部長會議宣言》中,以肯定我國推動降低糧損與食物浪費之貢獻與重要性。

四、減少糧損與食物浪費的第二個紅利:減緩氣候變遷

減少糧食損耗與食物浪費除帶來提升糧食安全的第一個紅利外,還可以帶來減緩氣候變遷的第二個紅利。2018 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第 24 屆締約國大會(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24, COP24)中指出,降低糧損與減少食物浪費有助於減少溫室氣體之排放,因此積極鼓勵減少糧損與食物浪費,甚至主張零糧損與食物浪費。農漁業部門也可以像能源部門,工業部門,運輸部門等一樣,發揮其「人定勝天」的「減緩策略」。這主要的關鍵在農作物及家畜部門生產過程及能源使用產生許多的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等溫室氣體。包含畜禽腸胃發酵、畜禽糞尿管理、水稻種植、農耕土壤、作物殘體燃燒、農業使用之石灰處理、尿素施用等項目所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約占全球總排放量的 7-13%,而食物供應鏈各階段糧食損失及食物浪費的溫室氣體排放占全球總排放量也高達 8-10%。歐盟農漁業部門的五大溫室氣體「減緩策略」就包括減少糧食損失及食物浪費。根據 FAO 估計,2007 年全球糧損與食物浪費所產生的二氧化碳高達 33 億噸,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 8%,係第三大溫室氣體排放來源 [13]。

氣候變遷簡而言之係指全球因人類經濟發展與能源使用,「人為溫室氣體」(anthropogenic greenhouse gas, AGG)(如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等)大量排放於大氣中產生溫室效應,造成地球暖化,致使極端氣候事件頻率加劇,導致危害人類社會之災損及糧食安全等問題不斷發生。為解決此全球性問題,聯合國響應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建議,於 1992 年 5 月 9 日通過 UNFCCC [14],該公約對人為溫室氣體排放做出全球性規範與管制宣示,於 1994 年 3 月 21 日正式生效,締約方應每年召開一次締約國大會。

為落實溫室氣體排放管制工作,UNFCCC 於 1997 年於日本京都舉行 COP3 並通過《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由上至下(top-down)規範已開發國家未來之溫室氣體減量責任, 其目標為「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適當的水平,促使生態系統可適應氣候變遷、確保糧食安全及經濟的永續發展」。《京都議定書》要求各國通過限制 UNFCCC 國家(多為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已開發國家)在 2008 年到 2012 年期間,將人為主要排放之 6 種溫室氣體以全球暖化潛勢(Global WarmingPotential, GWP)換算為二氧化碳當量,並要求排放削減量需達到 1990 年的 5.2%。

然《京都議定書》生效後成效不顯著,且產生了分配正義的問題,如已開發國家認為目前如不管制開發中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只有已開發國家在減量的話,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仍會加劇;開發中國家則認為已開發國家在整個歷史發展的脈絡已排放大量的溫室氣體,應支付開發中或低度開發國家減緩與調適之經費。此爭議致使 COP18《京都議定書》第二期之多哈修正案最終仍沒通過。直至 2015 年 12 月於法國巴黎舉行之 COP21 通過《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明訂全球氣溫升高控制在 2 ºC 以內,並戮力將氣溫升幅限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 1.5 ºC 之內,取代《京都議定書》,改採道德呼籲策略,納入 5 年全球盤點檢討「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NDCs),由各締約方自行提交 NDCs,由下而上(bottom-up)的方式施行減緩與調適政策,提高適應氣候變遷的能力建構,並以不影響糧食生產的方式增強氣候變遷韌性及發展溫室氣體低排放科技。同時大力提倡已開發國家帶頭減緩並 加強對開發中國家提供資金與技術支持。

2018 年 12 月 2 日至 15 日,在波蘭卡托維茲(Katowice)舉行 COP 24,訂定《巴黎協定規則書》(Paris Agreement Rulebook),其為實施《巴黎協定》的具體流程及細節,內容包括減緩、調適、財務、透明的全球盤點程序及碳交易市場機制等議題,雖然最終因碳交易機制仍有待商榷,僅通過尚未完善的《卡托維茲氣候包裹》(Katowice Climate Package),但這可能是迄今《巴黎協定》中最完善也最有企圖心的程序與協議。此外,COP 24 相較於過往減緩重於調適有更大的改觀,越來越多國家及組織因目前各締約方所提交的 NDCs 與《巴黎協定》限制全球升溫在 1.5° C 內之目標仍有一段距離,開始轉向關注調適議題,有許多專家學者強調建立早期預警系統的調適措施比減緩措施更重要,且認為氣候變遷對全球糧食安全構成重大威脅,尤其開發中或低度開發國家更嚴重。應該做的不是減少糧食生產的「減緩措施」,而是減少糧損與食物浪費,或加強食農教育誘導消費者朝低碳飲食邁進,藉此減少單位熱量攝取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等綜合型措施(同時包含減緩與調適措施)。

五、臺灣能幫什麼忙?

記得 2018 年年底參加於波蘭卡托維茲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 24 次締約國大會會場外,我國外交部購買電車全版廣告,以「Combating Climate Change-Taiwan Can Help」為主題,展現臺灣希望能為國際對抗氣候變遷上做出貢獻,企圖引起各界矚目。

臺灣能幫什麼忙?俗語說「一兼二顧,摸蜊仔兼洗褲」,或許減少糧食損失與食物浪費是我國在國際開發援助可以考量的無悔(no-regret)政策選項。「現在不做,將來就要後悔」,「現在做,將來不會後悔」。2019 年在智利圓滿落幕的 APEC 糧食安全部長會議宣言,就特別採納我國的建議,強調減少糧損與食物浪費的重要性,它不僅可以增強糧食安全外,也是對抗氣候變遷的「調適策略」,更是個不可或缺的「減緩策略」。

由國合會在過去一甲子的援助歷程中,臺灣對外援助的項目,隨著臺灣經濟、科技及社會的發展,從原本以農業技術為主的對外援助,逐漸加入了臺灣引以為傲的經貿、公衛醫療、資通訊、教育等領域,援助重點也從早期偏重技術示範,轉變為同時聚焦能力建構。如前所述,糧食損失與食物浪費在供應鏈的生產、採後處理與儲存、加工與包裝、批發與零售、消費等每個階段都有可能產生。為協助友邦提升糧食安全與對抗氣候變遷,未來臺灣對外援助的項目或許可加入減少糧損與食物浪費的績效指標,每年計算臺灣對外援助項目糧損與食物浪費的減少總量,並換算成溫室氣體減量的幅度,以具體減量數據彰顯我國在國際開發援助對抗氣候變遷與提升糧食安全的貢獻。其次,也可採用我國在 APEC 糧食安全論壇減少糧損與食物浪費的經驗,協助友邦,尤其是 APEC 會員國,從目標(target)的設定、減量的測度(measure)及公私夥伴關係的執行(action),來減少糧損與食物浪費。

 

註釋

1  APEC (2019). “We Waste Too Much of Food.”https://www.apec.org/-/media/Images/Infographics/2019/0223_ Food-Waste_pdf.pdf?la=en&hash=A6F7E953B890FE1539979AADFCF9FF9D999628D2.

2  FAO (2019). “The State of Food Security and Nutrition in the World.” http://www.fao.org/3/ca5162en/ca5162en.pdf.

3  陳文彬 (2020)。《APEC糧食安全議題進程與糧食安全路徑圖》。https://www.ctasc.org.tw/02publication/ APEC-248-2-9.pdf

4  FAO (1996). “World Food Summit.” http://www.fao.org/f ileadmin/templates/faoitaly/documents/pdf/pdf_Food_ Security_Cocept_Note.pdf

5  Gustavsson, J., Cederberg, C., Sonesson U, van Otterdijk R, and Meybeck A. (2011).“Global Food Losses and Food Waste: Extent, Causes and Prevention. Rome, Italy: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s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6  World Bank (2020). “Food Security and COVID-19.” https://www.worldbank.org/en/topic/agriculture/brief/food- security-and-covid-19

7  United Nations (2017).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Report 2017.” https://unstats.un.org/sdgs/files/ report/2017/TheSustainableDevelopmentGoalsReport2017.pdf

8  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 (2018)。《聯合國 2030 永續發展目標 (SDGs) 簡 介》。https://www.coa.gov.tw/ redirect_f iles.php?link=zheWGPlus1j4CxKsWGPlusnYpCyAGftyjTq1E0kTttWGPlusPd1DuQzcnqxsGpqZRHRlP lYAJCaQTI8iOc8nh9AvLWGSlashG2sJzbMQiiLrbhWGPlusdVvdEIesdvQWGEqualWGEqualWGPlusRFYWGSlash0wK9PdunMMQRpcHLcqpfZPOLyFCozI06vWGPlus0cQTCc49gNVXIyBunkE2FrxH3r3fcJpA6dS1OwArypgQQeWGPluszUbBMK74m5r38hD39ShXKVvHWGSlashP1&file_name=WexpCX24ADRD7LGWCtD1pGVEj4T SCWHPJZpqZmgWGEqualWGEqualAvzeBrTEvUeWGSlashDco1pGz4ykUeHClyngS3zLn0eG2Z06F0sxj

9  WRI (2019). “SDG Target 12.3 on Food Loss and Waste: 2019 Progress Report.” https://www.sciencedirect.com/ science/article/pii/S0306919220300762

10  FAO (2019). “The State of Food Security and Nutrition in the World.” http://www.fao.org/3/ca5162en/ca5162en.pdf.

11  APEC-FLOWS (2013). “APEC Multi-Year Project.” http://apec-flows.ntu.edu.tw/about.aspx

1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計畫,《2019 年 APEC「降低糧食損失與浪費,以因應 APEC 區域糧食安全及氣候變遷」研究計畫》,計畫編號:108 農管 -6.2- 國 -O4,計畫主持人為徐世勳教授,共同計畫主持人為張靜貞教授。

13  FAO (2013). “Food Wastage Footprint: Impacts on Natural Resources.” http://www.fao.org/docrep/018/i3347e/ i3347e.pdf.

1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2018)。《參加「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第 24 次締約方大會、京都議定書第 14 次締 約方會議暨巴黎協定第 1 屆第 3 次締約方會議 (COP24/CMP14/CMA1-3)」報告書》。https://www.forest.gov. tw/0003838

  • 更新日期: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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