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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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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會一位赴中美洲出差同仁於返國後被檢驗出感染新型流感(H1N1)案,本會說明如下:

一、該名女性同仁係與本會其他三名同仁共同赴中南美洲出差。本(6)月14日(星期日)完成任務返國;15日(星期一)正常上班,約下午3點30分因感身體不適而請假回家休息,當晚才開始發燒。
二、該同仁於16日(星期二)因發燒未退,赴臺大醫院檢驗;到17日(星期三)上午09:30接獲其住家所屬之大安區健康管理中心(原大安區衛生所)通知確認其檢體呈陽性反應,將由救護車接往和平醫院接受治療。該同仁立即以電話向本會報告。

三、17日(星期三)上午10時,大安區健康管理中心並以電話通知本會,請本會提供與該同仁在同一樓層辦公之人員名單給該中心,並請該樓層同仁開始做自主性管理。本會除立即將名單以電子郵件送交大安區健康管理中心外,並通知本會在該樓層辦公之同仁進行自主管理,包括發放口罩、定時填報體溫、置放酒精消毒液,士林區健康管理中心人員並於當日下午17:30前來本會遞交自主管理書面通知書及漂白水,請本會立即發放給指定樓層之相關同仁進行自我檢測及記錄。

四、 本會於相關程序處理完畢後,即將本案通報辦公大樓之管理單位(中興電工)並由該單位轉報外交部,由外交部禮賓司以傳真通知本會所在辦公大樓之各駐華使館,並逐一以電話確認收到該通知。

五、本會於17日接到通報後,立即安排與該同仁共同出差之其他三名同仁到振興醫院檢查,當場初步確認並未受到感染,本(18)日上午並均經由渠等住家所屬之健康管理中心個別通知確定並未受到感染。

六、本會每日均與該名受到感染之同仁保持電話聯繫,目前該同仁情況穩定,投藥後已無發燒症狀,現在僅留在醫院觀察。

七、本會自接到大安區及士林區之健康管理中心通知後,均與該兩中心保持密切聯繫並接受指導,配合辦理指定樓層同仁自主管理及相關防疫措施,全程均遵照政府相關規定與程序辦理。

  • 更新日期: 2009/06/19
  • 點閱次數: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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