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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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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視察國合會 宣示援外方向

馬英九總統於2008年9月18日上午由國安會秘書長蘇起及外交部長兼國合會董事長歐鴻鍊陪同視察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簡稱國合會,TaiwanICDF),除聽取國合會秘書長陳連軍大使業務簡報,並詳細闡述援外政策與理念。這是中華民國總統第一次到國合會聽取業務簡報,也是馬總統上任以後,首次明確闡釋新政府的「目標要正確、過程要合法、執行要有效」援外理念。

總統在談話中指出,我國從1950年到1965年也是受援國,當時平均一年接受援助金額是一億美元,佔當時我國國民生產總毛額(GDP)百分之九,換算成現在的比例,大約是345億美元。我國許多重大建設,例如:高速公路、中沙大橋也都是因為有國際援助及貸款,才能成功。我國是極少數接受美援後,成功發展的案例,因此我們的經驗是錢也買不到的,應該提供給我們的友邦。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建議已開發國家的援外經費標準應為國民生產總毛額(GDP)的0.7%,目前我國每年援外經費,僅佔GDP的0.142%,因此未來援外工作不僅重要且須加強。

總統以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日前曾報導中國大陸為了和哥斯大黎加建交,以購買哥國三億美金公債,並贈予1億5千萬美元為例,說明過去數年來,兩岸在外交上以各種手段爭取邦交,非但未能開創新局,反而浪費許多資源,也使我國外交處境更加艱難。為了從根本解決問題,因此他上任後提出「活路外交」的政策思維,在「活路外交」理念下,未來援外工作必須「目的要正當、過程要合法、執行要有效」,外交資源必須要用在正當合法有效的途徑上。
總統也特別以1977年美國制訂的「外國貪腐行為法」(Foreign Corruption Practice Act)為例說明,經濟情況不好,政府要設法改善,但政府絕對不能貪腐,對內如此,對外更要注意,因此對外援助的過程不能發生弊端。
總統特別當場背誦憲法第141條全文:「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於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並勉勵國合會全體同仁,未來援外工作要依循憲法揭櫫的精神,尊重條約與聯合國憲章,加強國際合作與人道援助,做一個「現實的理想主義者」(a realistic idealist),讓國際社會肯定我們的努力及貢獻。

外交部長兼國合會董事長歐鴻鍊致詞時表示,外交部正研擬「援外政策白皮書」,一方面確立新政府援外政策主軸,另一方面呼應馬總統指示的我國對外援助工作「目標要正確、過程要合法、執行要有效」三原則,同時國合會近期也將籌辦我國從受援到援外的特展,讓國人瞭解我國援外工作的必要與成果。

國合會秘書長陳連軍在簡報國合會業務時,說明國合會自民國85年7月1日成立以來,配合外交政策,致力將我國成功之發展經驗推展到友邦。近年來更因應國際援外新趨勢,協助友邦改善基礎建設、醫療衛生設施,提升農漁業技術、投融資業務、資通訊科技、環保計畫,以及志工與替代役等業務,成果豐碩,深獲友邦肯定。

國合會董監事及全體同仁約100位出席聆聽馬總統談話,總統並於談話後與在場同仁合影留念。活動歷時約一小時,氣氛熱烈。

  • 更新日期: 200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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