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交部首辦「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研習班」 國合會秘書長陶文隆受邀講課
文/公共關係室 祝康偉
圖/外交部
究竟是甚麼樣的要事,能讓外交部28位駐外館處人員,千里迢迢返國齊聚一堂?
原來是外交部為了落實我國「援外政策白皮書」及「國際合作發展法」的宗旨與精神,在9月5日至9日,舉辦了「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研習班」,希望透過為期五天的研討,協助駐外館處釐清觀念與做法,以有效執行與友邦或友好國家的各項合作計畫。
課程內容包括了國際合作新思維、我國當前援外政策、「國際合作發展法」及其標準作業程序、國際開發援助、各國援外組織及政策比較、技術合作轉型及各地區雙邊合作實務座談等。
其中,國合會秘書長陶文隆特別以授課老師與合作夥伴的角色,參與了三天的課程,講授「計畫循環概述」與「技術合作轉型概述」,並在課程空檔及幾場座談會中,即席解答學員的疑惑。
由於國合會依據國際援助潮流,推動「駐外技術團技術合作變革模式」已逾年餘,在駐團作業、角色以及與受援國、駐外館處人員配合上,皆有重大的改變。針對變革可能引發的疑慮,與執行上所遭遇的問題,陶秘書長在座談會上侃侃而談,不僅替各駐館人員一一解惑,亦再次強化了改革的共識。
以永續經營的計畫觀念,協助外交突破與升級
綜合駐外館處人員提問,其中,有關國合會推動新制後,援助計畫是否須由受援國執行,並由我方協助其做能力建構,以利計畫移轉,計畫移轉的時間是否有嚴格規定等問題,陶秘書長指出,所謂開發計畫的意思,是在計畫中協助受援國進行能力建構,以獲得後續的outcome(成果)或是consequence(結果),促進該國的國家發展,因此,基於巴黎援助成效宣言提出的「在地化」行動準則,援助計畫由受援國執行乃必要條件。「即使是infrastructure (基礎建設),像是蓋公路,蓋了還要管理、收費、修護,所以還是要讓受援國一開始就參與。」他強調。
另外,計畫移轉時為何須設定時間,思考的則是,「若不設定移轉的進程與期限,當援助國一走,受援國勢必無法接手,計畫一交出去就等於宣告結束,效益將會大打折扣。」所以,陶秘書長表示:「我所謂四到六年的時限,是執行新計畫時一個參考的時程,不是死的。時間一到若達不到目標,針對計畫稽核原因,若可歸責於對方的,可以做適度的遞延調整。」。
至於國合會為何要將歷史悠久的「技術團制」改為「計畫經理制」,他認為,過去實施團長制,看似具經驗傳承與協助團員的功能,事實上,卻存有長期因簡化編制,一人獨包計畫所有專業,以致效率與成果不彰的問題,當改由計畫經理人取代,以專案管理的概念,強調專業分工後,可發揮專案應有的品質與效果。在「計畫經理制」中,特別強調的「計畫導向」,指的是得依「計畫循環」的管理流程,從計畫界定、計畫準備、計畫評估、計畫協商及簽約、執行與績效評估等逐步完成,以協助計畫經理人自我約束,而非任令長官指示,破壞計畫原來的目標。
因變革是一條非走不可的路,為深化駐外館處人員的共識,陶文隆語重心長地指出,依國際趨勢而言,一個好的計畫強調的是outcome,而非output(產出),只要計畫成果是具效益的,對鞏固外交關係就有加分效果。他以自己擔任大使時,多年處理建交的經驗提醒,若我們不思援助計畫的提升,執意以短期收效,而非符合科學的永續經營方式推動計畫,儘管我們在外交屢有突破,將來仍難以跳脫中國大陸過往30年,不斷為我友邦詬病,計畫無效的後塵!
- Update: 201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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