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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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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視察國合會 訓勉國際合作工作原則

馬總統視察國合會 訓勉國際合作工作原則


文 圖/業務企劃處

馬總統於9月18日上午由國安會秘書長蘇起及外交部長兼國合會董事長歐鴻鍊陪同視察國合會,除聽取秘書長陳連軍大使之業務簡報,並詳細闡述援外政策應遵循「目標要正確、過程要合法、執行要有效」的原則。

馬總統以憲法第141條全文:「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於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勉勵本會全體同仁,未來援外工作要依循憲法揭櫫的精神,尊重條約與聯合國憲章,加強國際合作與人道援助,做一個「現實的理想主義者」(a realistic idealist),讓國際社會肯定我們的努力及貢獻。

▲馬總統向國合會全體同仁闡述援外工作三原則「目標要正確、過程要合法、執行要有效」。

總統視察國合會訓勉詞
2008年9月18日

外交部歐部長、國安會蘇秘書長、國合會陳秘書長,各位同仁,大家早安、大家好。

   今天很榮幸第一次來到國合會跟大家共同討論我國對外援助的問題。這讓我想到1997年,當我離開政府以學者的身分代表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到索羅門群島訪問。訪問主要的目的是邀請他們最高法院的法官,來參加來年在台灣舉辦的世界國際法學會的年會,這是我第一次到太平洋島國索羅門群島的首都Honiara。各位知道那個地方是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太平洋戰爭一個重要的古戰場,當時的「瓜達卡納爾」之戰擋住了日軍南下的攻勢,而索羅門群島就是一個關鍵的戰場,所以到了該島後我非常興奮,白天也去參觀了古戰場。因為我從未在南太平洋游泳過,因此早上便先去游泳,然後再去跑步。跑步的時候就出現了一個我永生難忘的插曲。

▲馬總統與國合會與會董監事寒喧。

   索羅門群島的人民非常友善,老遠看到我們就開始打招呼,當我跑到了一個規模很小、賣的東西也很少的海邊傳統市場,經過一個黑人少年的攤位,看到他賣的是椰子和檳榔,就這兩樣東西而且數量很少,我猜想他大概是替他爸爸在看店。但是讓我感到驚訝的、錯愕的,不是他商品少,而是他穿一件淺藍色的T-Shirt,上面繡著《清溪國中張文堂》。他當然不姓張,也不讀清溪國中。我馬上就想到這是怎麼回事,怔在哪個地方半天很感動,也不知道該說什麼,為什麼呢?當然是因為台灣援助的舊衣物飄洋過海來到南太平洋島國。我為什麼突然間會很感動呢?因為,40多年前我住在台北市的萬華,我也去到西園路天主堂領取救濟物,包括衣服、麵粉等等物品。我想到我們的國家,從一個愛心的輸入國,變成愛心的輸出國。這個年輕的索羅門小孩並不知道東西來自何方,他對這幾個字也不認識,但是我當時真的是非常感動,覺得國際援助是非常有意義的行動。

   那次白天的行程也去參觀了Honiara全國最大的醫院,叫做「中央醫院」,是我們榮工處幫他們建的;也去參觀他們農場,是我們外交部協助他們建的。那間醫院是全索羅門群島最大的醫院,業務非常繁忙;而農場生產的白米品質非常地好,打敗了進口澳洲的白米。我在索羅門群島的時間嚴格來講不到24小時,但看到對外援助對一個國家有多麼重要,卻是讓我深刻感動。索國只有幾十萬人,可是來自中華民國的援助,是協助索國成長很重要的因素之一。

   回到台灣後我去了解台灣過去所受到的外援。我們差不多從1950年開始接受外援到1965年,前後十多年時間,我們接受的額度差不多平均每1年是1億美元。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包括我們高速公路,還有很多國家的重大建設,都有受到外國的援助。我在1989年的時候,曾經在中沙大橋發生車禍,那中沙大橋也是沙烏地阿拉伯的貸款援助項目。去年我們的GDP是3,800多億美金,那個時候的1億美金,相當於GDP的9%。所以算一算,1年約1億美金,那個時候的美金匯率跟現在不一樣,如果以當時外援佔台灣GDP的比例來算的話,1億美金大概等於現在的345億美金。又譬如說那個時候石門水庫的建設經費是20億台幣,已經超過當時新台幣的發行量,所以可以想像那個時候相較於我們國家的規模,1年1億美金是非常龐大的數字,佔掉我們GDP的9%。

▲馬總統當場背誦憲法第141條全文勉勵國合會同仁做一個「現實的理想主義者」(a realistic idealist)。

   15年後我們接受的援助減少了,美援也停止了,因為我們畢業了!這是全世界少數接受美援而且發展成功的案例喔。所以說在思考要不要花錢援助友邦的時候,我們就要想想看,當初我們是怎麼接受別人援助的,飲水要思源。而且根據OECD所作的報告其中所謂的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台灣的官方援助只佔人均國民所得的0.142%。但是OECD對於已開發國家的要求標準是0.7%,因此以台灣現在對外發展援助的水準來說,大概只佔我們應該付出的1/5強。也就是說,我們現在援助的錢不能算多。

   剛剛聽了部長還有陳秘書長的報告後,我感覺到這工作不但重要,而且應該還要繼續地加強。因為,我們除了給人家資源、給人家貸款、給人家訓練之外,我們還有很多發展的經驗是錢買不到的。我想各位在座同仁一直都知道,很多的國家來台灣看是看我們土地發展、土地改革的經驗。我上個月到巴拉圭跟多明尼加共和國訪問的時候,也發現巴拉圭土地集中化的問題非常嚴重。全世界不到5%的人,掌握了超過50%的土地,土地集中是造成許多開發中國家經濟發展跟社會公平進展發展受限的重要成因之一。而我們的國家,在50年代就把這些問題都做了基本的處理。我們土地改革、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讓我們的土地分配更為合理,已使得我們社會貧富的差距在長期間裡,是當時開發中國家最小的。

   陳秘書長連軍兄我認識多年了,當年他在外交部經常帶著德國的外交官、奧地利的外交官還有其他政要來訪問。我記得有一次,訪客是德國基社黨的國會議員,我跟他介紹我們採取的民生經濟政策在追求貧富差距的減少,那個時候我們最高20%家庭所得的平均,是最低20%家庭的大概4.3倍,他聽了嚇一大跳,德國絕對不是吃醋,因為美國還在9倍以上。他說:「你們還要繼續往下降嗎?」我說這是我們努力的目標。他跟我開玩笑說我們若再往下降,我們就要變成共產國家了。所以說那時候台灣貧富差距之小,在開發中國家確實是一個非常例外的情況,其實這也跟我們當初土地改革成功有絕對的關係。他說像這種經驗,若能歸納起來,其實是非常有意義的。各位也都知道,在桃園的土地改革訓練所,訓練了一批又一批我們的友邦朋友們,國合會其實在其它許多領域也做這樣的努力,這是非常重要的。

   剛才陳秘書長提到,我在出國訪問過程當中想到我們的對外援助,要做到:「目的正當」、「過程合法」、跟「執行有效」。「有效」的意思,包括有效率跟有效果。我講這個是因為看到了許多發展的模式,譬如這個月12號、上禮拜五英國《Financial Times》登出來哥斯大黎加在跟中共建交的過程,中國花了3億美金買哥國的債券並提供1.5億的現金捐款,才把我們的邦交國搶過去。這就是我過去這段時間主張「活路外交」,惡性競爭休兵的主要一個想法。這種消息被報導出來,我相信對哥斯大黎加、對中國都不是一個正面的新聞。類似的消息,有關台灣的也被報導過,甚至包括我剛剛所說的索羅門群島。

▲國合會陳秘書長向馬總統簡報國合會工作,詳細說明國合會所進行的技術合作、投資融資、人力資源發展與人道救援等業務範疇。

   兩年前我訪問澳洲的時候,拜訪澳洲的國會、智庫以及接受他們的媒體訪問。所到之處每一個人都在跟我講索羅門群島,每一個人都在跟我說你們為什麼要送他1,000萬美金。當時,駐澳的林松煥代表再三跟我說明,不是1,000萬、也不是政治獻金,而是100萬的社區發展基金。那時候還是民進黨執政,但我還是義無反顧地幫他到處說明。剛好我去過索羅門群島,所以我在說明的時候比較有材料,我說明我們援助索羅門群島,不是在收買當地的政治人物,而是提供對當地人民非常有利的援助。但是我內心很感慨,如果我們對外援助常常出現這種狀況,不管是誤解還是疑慮,都會造成形象損傷。當時澳洲的外交部長唐納還特別跑到Honiara去作證,我心裡面感覺頗不好。我在很多場合提到真正要解決的,就是找到問題的根源,然後從根源來解決,而根源就是「兩岸關係」。雙方如果不斷在從事這種惡性競爭,索羅門群島或者其他國家,包括哥斯大黎加,這種場景會不斷地出現,而且伊于胡底。

   所以我們提出這樣的目的,主要也是要把我們外交資源用在一個正當、合法跟有效的途徑上。我這個想法並不是要我們外交休兵、不是要我們外交休假、也不是要我們外交休息,更不可能變成外交休克。因為這些理念提出來,總是有些人不喜歡。其實國際社會看到我們兩岸和解了,基本上都覺得肯定。從美國到日本、到歐盟、到紐澳、到東南亞、到拉丁美洲,我們所接觸到的、從其他管道所得到的訊息,沒有一個國家不喜歡和平的。講到這個地方,國合會未來的角色,就會越來越重要。我們當然不敢自誇說這是一個馬歇爾計畫,我們也沒那麼多錢。但是,如何能夠把我們援外的計畫、金額逐步的增加,配合剛才所講的譬如千禧年宣言、OECD的巴黎宣言。巴黎宣言裡的有效援助,跟我所講的有效的援助是一樣的,這一方面要做到effective,另一方面要efficient,這些將是我們很大的考驗。為什麼呢?你要幫他蓋一座醫院,是你給他錢讓他自己蓋,還是我們蓋好送給他?所謂的turn-key project裡面有很大的學問。如果我們去蓋,當地人就想說,你們來的話我們的好處就沒有了,而且當地就業率也沒有得到多大的幫助等等。我知道有些國家進行援助的時候,會將整個團隊帶過去,從設計到工程通通包好。我相信國合會在這方面應該有很多的經驗,如何能夠在達到援助的效果,而不會在過程當中造成凌亂,我個人覺得非常重要。

▲馬總統會後與國合會全體主管暨同仁合影留念(一)

   講到國際援助,錢、經驗、資源固然重要,重要的還是人,人要訓練好。我覺得我們辦外交,就像我們施政一樣,正派、清廉非常重要。經濟不好、股市下跌、物價上漲、大家生活困苦,這都是事實,我們應該要好好來因應,應該要訂定有效的經濟政策,逐漸的改善,但是最重要的,政府不能貪,政府一貪,一切都完了。這方面呢,對內也是,對外也是。尤其是有些接受援助的國家,如果因為這些事情而發生反對的事件,到時候台灣的名字,上了國際媒體的頭條,我相信各位這麼多年、這麼有效的努力就付諸東流,是非常可惜的。所以,我覺得在外交上,給人家一個很清楚的印象,我們是很正派的國家,做事的立場也代表我們國家的水準,是非常重要的。我常常跟駐外的大使開玩笑,你們可以告訴他,我們台灣現在的總統跟以前不一樣,他非常講究這些,他很注意過程的合法性,注意到政府清廉。同時也可以提到,我們監察院也跟以前不一樣,我們的審計部和媒體,帳都要查的。媒體揭露的資訊,都要有來龍去脈,讓大家知道,這是一個進步國家該做的事情。

   各位知道嗎?早在差不多20年前,國際間對於貪腐行為還沒有共識,那時美國已經有一個法律,叫做「外國貪瀆行為法- Foreign Corruption Practice Act 」,對於美國的廠商在國外透過行賄的手段取得合約,基本上就是懲罰。他們從刑法,證券交易法、公司法、稅法,還有好幾種法律都可以來調查、來處罰。相反的,在歐洲有些國家跟亞洲先進國家,卻沒有這種法律,而且廠商付了所謂的kick back 之後,還可以獲得tax credit,還可以拿來扣稅。他們當作一種正常的business expense,是正常的支出。美國人就很氣說我回去還要面對刑事的問題而你們卻還可以抵稅,哪有這麼不公平的事情,所以在OECD內部對這類事情再三地反應、再三要求全球要一致,不可以有這樣的情況。後來OECD也從善如流,聯合國也開好幾次反貪會議,逐漸把這個制度建立下來,改善狀況。當狀況還沒有開始改善的時候,美國Harvard Business School──哈佛企管學院的老師問學生,如果你將來當公司的CEO,為了爭取海外的生意,必要的時候你願不願意付錢?沒有一個人反對。可是後來,整個氣氛改變了,這個business ethics後來也變成一個很重要的原則。我覺得這代表進步、代表全世界都在進步。

   從整體來講,「國際合作」,我們用這個名稱很謙虛,因為很多個國家都用Aid,就是國際援助,我們不說援助而是說「國際合作」,這代表我們中華文化謙虛的風範。我們不必在這個地方做得非常像美國人所說的patronizing,就是我是來照顧你。我們是合作、是分享經驗,我覺得這個態度很好。我也希望將來國合會自詡為一個realistic idealist,就是一個現實的理想主義者,我們懷抱著一個濟世的形象,在過程、在方法上,做到極度的務實。而且我也看到各位跟世界展望會、還有其他的國際合作的機構,有密切的聯繫,這是非常正確的。各位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台灣的非政府組織,即所謂的NGO,在國外做這種援助或是救助工作做的最徹底的,是慈濟功德會,它提供的災難援助,幾乎只要有災難的地方,就有慈濟功德會。另外一個主要的項目是貧童的認養,1年大概出新台幣1萬塊左右就可以認養一個貧童。我們台灣的世界展望會、家扶中心辦的貧童認養,在全世界名列前矛,我們不會比任何一個國家差,做得非常好。而且我自己也認養過10幾個兒童,感覺這些活動散播很多我們台灣的善意。

   現在民間的援外機會也很多,像屏東基督教醫院在馬拉威的工作,我們今年2月跟馬拉威斷交,而屏東基督教醫院在當地其實不是完全獨立的在做醫療,它是協助當地姆祖祖醫院,做的是轉介的service,這個轉介管理做的非常好,當地人把他們當作救世主來看待。斷交後當然我們的官方工作都撤了,當地人卻希望基督教醫院不要撤還是留下來,繼續提供人道的援助,因為當地對基督教醫院的表現有高度的讚許。其實透過基督教醫院這般的散播善意,可以讓台灣在許多國際場合,能夠改善形象,我覺得這點非常重要。

▲馬總統會後與國合會全體主管暨同仁合影留念(二)。

  對未來國合會的工作的期許上,我們不是純粹的慈善機關,我們是外交系統的國際合作單位,這是任務國家的區別,我們不能夠完全不照外交的目標。但另一方面,因為要跟國際合作、人道援助這些結合,儘管我們失去了聯合國的代表權,儘管我們沒有辦法參加許多聯合國專門機構的合作計畫,但是如果我們做的事情跟他們若合符節,我覺得其實人家心裡頭都有數。就像我們現在沒有辦法參與簽訂一些國際條約,但是我們如果都能遵守,包括現在的京都議定書、包括像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這些東西我們都沒有機會參與,但是我們如果都能夠按照當中來做的話呢,意義就很不凡。又譬如說,有些我們已經參與了,像1966年的有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這就是聯合國兩個最著名的人權的公約,我們都簽字了,可是還沒來得及批准,我們就失去了聯合國的代表權。後來在張俊雄先生擔任行政院院長的時候,外交部提出來說還是送立法院,立法院通過之後,按照一般條約的程序,然後再請總統批准,同時送到聯合國去登記。聯合國當然是不會收的,但是我在相關會議上就強力主張,一定要送過去,因為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象徵,送過去就表示說,我們有信心會遵守來自於聯合國人權的所有的規範,而且依據條約,將逐步修改我國的國內法。我們最高法院早就有判例,就是國際協定高於國內法,若有一個人權公約做基礎,我們會逐步地修改我們的國內法,雖然現在有一些事還有差距,沒有關係,一步步來做嘛。如果讓大家知道,我們是把聯合國所訂的人權標準當作國家的標準,這個訊息送出去,會使國際社會感覺到,雖然目前我們中華民國沒有聯合國的代表權,但是我們所作所為都是符合聯合國的規定。這個意義是非常重大的。而且各位要知道,這個意義不僅重大,還是符合我們憲法的規定。

   我想我把憲法第141條背一遍給大家聽,讓大家知道,我們在外交工作是怎麼做的。憲法第141條:「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維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很多同仁可能已經看過,但忘了我們憲法的基本國策的定義。各位想一想,這項條款有「獨立自主」的精神、「平等互惠」的原則,然後再想想「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再想想,它的目的是保障僑民的權益,就是包括僑務;而「促進國際合作」,這是現在你們做的事情;然後呢,提倡「國際正義」,在一些不正義事情出現的時候,我們該講話的時候要講話;最後,要「確保世界和平」。其實在1946年,我們制憲的時候所訂國家的基本國策,就把外交的任務角色,定義得非常清楚,當初制憲是很有學問的。現在我們做的,都還在這個框架底下努力,我之所以再三強調,讓大家知道各位所做的事情不但是我們憲法所要求的,也是符合國際社會目前最流行的理念、最重要的事情,而且這些對我們的外交有很大的幫助。在這裡要注意的是:目的要正當、過程要合法,然後執行要有效。讓我們大家一起努力,國合會,加油!謝謝各位!

  • 更新日期: 2022/05/17
  • 點閱次數: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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