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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來源

初始成立基金約新臺幣

1 1 6

億元,係由

海合會及海外會裁撤決算後淨值捐贈及

外交部預算核撥。計畫及業務資金來源

包括自有基金及孳息收入、政府或其他

機構委辦經費。

依國際合作發展

基金會捐助章程

第7條規定

157

8,333

萬元

現有淨值為新臺幣

合作對象

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國際機構或

其指定之機關或團體。

業務範圍

派駐海外

的專業夥伴

157

32

合作國家數

116

國內本會

預算編制員額

協助友好或開發中國

家經濟社會發展。

增進與友好或開發中

國家間經濟關係。

與國際組織、國際機構

或第三國合作,協助友

好或開發中國家之經濟

社會發展。

其他有助於增進國

際合作發展或促進

對外友好關係事項。

給與國際難民或

遭受天然災害國

家以人道救助。

成立海外服務工作團,以

協助友我國家地區之農業

、工業、經建、醫療、教

育等之改良與發展。

為友好或開發中國家技

術及人力之培訓及產業

水準之提升而提供技術

協助與技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