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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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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資業務主要工作方針為協助受援國之經濟發展,藉以達到增加財富之目的。透過投資、融資的方式,協助友邦國家進行公共工程、社會發展、農業發展及私人部門發展等計畫,以使其國家資源能夠有效地利用與發展,同時提高國民所得,增進國民生活水準,並進一步促進其與台灣的邦誼。

融資業務:

乃是由本會運用自有資金,配合政府政策,於友邦國家進行具經濟效益的融資計畫。其中又因貸款性質之不同而區分為下列數項:

公共工程計畫:
協助公共工程之建設與現代化,以改善人民居住水準及基礎建設,提供人民有效率的生產環境以促進長期經濟與社會之發展。

社會發展計畫:
協助改善社會公平與強化國家之教育體制。國合會目前以促進技術與職業訓練現代化為優先計畫部門,透過核心產業中階技術人才養成,以滿足私人部門發展之人力需求,強化當地產業的競爭力。

農業發展計畫:
國合會與地方政府及非政府組織密切合作,於鄉村地區進行發展計畫以改善農村生活品質。且為確保農業生產與技術移轉的永續性,本會設置三百萬美元的小農貸款循環基金,協助參與國合會農業推廣計畫之農民取得生產融資資金,以邁向自給自足之目的。

私人部門發展計畫:
提供私人部門資本投資資金,以促進民間投資及生產活動,提升中小企業之生產效能並創造就業機會。本類型計畫以中小企業轉融資及微額貸款為主軸,透過金融機構及非政府組織提供融資以活絡經濟活動。

緊急救助計畫:
以長期低利貸款協助因地震、颶風等天然災害而受創之人民。計畫重點之一為協助受災戶重建家園,使其回復受災前的生活條件。

投資業務

投資業務以下列出兩種方式進行:
間接投資:以投資其他投資控股公司的方式進行,如投資「海外投資開發公司計畫」,以及參與「歐銀之特別投資基金計畫」等。

直接投資:本會亦於發展合作策略下,辦理對合作國家當地事業之直接投資。

信用保證業務

「民間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授信保証業務」,乃是對有意赴邦交國投資業者,提供機器設備貸款之信用保證,以使之能夠順利取得資金進行投資,進而促進經貿交流與合作。

接受政府委託辦理事項

目前已受理案件包括:1.政府委任辦理之貸款及投資案件:此項業務乃是由政府提供資金,以專案的運作模式,委託本會針對特定之對象、計畫提供貸款,或進行投資。 2.政府委辦評估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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